根据姑苏人社【2024】15号文件通知精神,由苏州市姑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苏州市姑苏区总工会主办,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承办2025保护区、姑苏区“百工百艺·匠人匠星”——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技艺技能状元大赛。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宗旨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量指示批示精神,加快推进“技能强市”行动,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“吴地工匠”技能竞赛品牌,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姑苏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,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、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。
二、竞赛项目、内容、参赛人数
1、竞赛项目
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
2、竞赛内容
该赛项参照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国家职业标准三级(高级工)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为基础,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文件,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命题。竞赛采用单人赛形式,分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。
3、参赛人数 150人
三、参赛选手条件及报名方式
(一)参赛条件(系统审核)
1、应具有相应从业经历,具有姑苏区户籍或者报名时在姑苏区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满3个月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具有赛项相应职业(工种)初级工(含)以上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;
(2)具有赛项相关职业(工种)1年(含)以上工作经历。
2、参赛对象年龄须在16-60周岁,即出生日期在1965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间。
(二)报名方式
参赛选手通过如下网址按照要求http://gccrc.gusu.gov.cn/yzs/index.html自行报名。
(三)报名资料
证件材料、证书材料、户籍证明、电子档照片、社保证明、劳动合同、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,需扫描后上传至申报平台。
(四)咨询联系
联系方式:0512-65332881-8816
四、竞赛安排
(一)竞赛时间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6月16日起至8月1日(如提前报名额满,则到额满日为止)。
2、竞赛时间:
初赛时间:2025年8月16日。
决赛时间:2025年8月23日。
(二)竞赛地址
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南校区(仁安街8号)。
(三)竞赛方式
1、本次大赛为单人赛,理论竞赛模式均为纸笔作答,技能竞赛模式为笔试与实操相结合。
2、理论竞赛与技能竞赛考核采取闭卷考试,理论竞赛时长为90分钟,技能考核时间为90分钟,由专家组统一组织试卷命题,理论竞赛试题类型分为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组成;技能竞赛采用笔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。
3、本次大赛设预赛(理论)、决赛(技能)两个部分,理论、技能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竞赛成绩按比例权重计算成绩并进行排名。其中理论成绩占20%、实操成绩占80%。成绩排名=理论成绩*20%+实操成绩*80%为比赛最终成绩。
4、本次大赛按照总成绩来决定最终排名,若总成绩相同时,技能成绩高者排名在前,技能成绩也相同时,重要模块成绩高者排名在前。
五、证书核发
决赛参赛人员中排名前50%以内且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,由组委会晋升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三级(高级工)职业技能等级,证书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代章。
六、奖励措施
竞赛根据最终成绩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第1名为一等奖,第2-3名为二等奖,第4-6名为三等奖,由承办单位按竞赛成绩名次颁发奖励。
七、申诉与仲裁
1、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试题、考核环境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。
2、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,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。申诉时,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,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。
3、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,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4、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,由监督仲裁组请示竞赛组委会后,做出决定。
八、其他事项
1、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查实,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。
2、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3、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2025年姑苏区“百工百艺·匠人匠星”技艺技能状元大赛——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。
附件:参赛承诺书
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
2025年6月6日